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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现交通事故对方责任但不给垫付修车费,可以在修车完成后要求对方进行赔付。如对方拒绝赔付可以将对方起诉要求赔偿,也可以要求己方保险公司代位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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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咨询:
事故后对方不给修车费怎么办?
重庆中辩律师事务所张喜荣律师解答:
1.出现交通事故对方责任但不给垫付修车费,可以在修车完成后要求对方进行赔付。
2.如对方拒绝赔付可以将对方起诉要求赔偿,也可以要求己方保险公司代位追偿。
3.代位追偿即本方保险公司将修理费用垫付后向责任方进行追偿。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重庆中辩律师事务所张喜荣律师解析:
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对方拒绝赔偿的,可以根据交警所认定的事故责任,依法向法院起诉要是对方赔偿损失如果对方是机动车的,则可以同时起诉对方和对方的保险公司要求赔偿。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民事诉讼的上诉期限为15天,上诉期满后,对方拒不履行判决,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需要注意的是:申请执行公民应在判决生效后2年内,过期后不予受理。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五日内,应当作出是否受理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复核申请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1、任何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受理的;
2、人民检察院对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的;
3、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
4、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综上所述,交通事故发生,交警会先进行责任认定,划分双方在事故中的责任。经过认定后,如果有责任的一方不赔偿,受害人可以去调解或者去起诉,请法院判决。经过判决依然拒绝理赔,下面还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对责任方的财产冻结扣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张喜荣律师简介
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研究生,负责处理多个企业破产、重整案件,办理多个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公司法务案件,发表多篇专业文章,获得了多位当事人的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