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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医疗官司的发生,从近几年的趋势上讲,大部分家属因为手中没有证据,维权协商阶段院方要么不见,要么说自己治疗严格按照医疗规范进行,不存在任何过错和医疗事故的情形,不愿意赔偿。家属肯定难以理解,在双方观点产生重大分歧,甚至根本性对立的情况下,不可能有调解的可能性。这个时候,患方很多情况下就是邀约亲属或者医闹人员采取摆放花圈,围堵大门,拉横幅,拨打新闻媒体电话曝光等方式向院方施压要求赔偿,但最终还是无法解决问题,反而很容易被陷入被动的维权困局。
过激的方式维权,在官方那里就是医闹行为,无论是政府还是医院都有一整套对医闹的应急措施,患方对抗的不是一个医院,而是一个集体,力量显然是薄弱的!
在自主维权难以有效的情况下,医院是非常强势的,每次都是告知患方走司法程序。而患方家属最不愿意走的就是司法程序,首先不懂法律,走司法就要找律师支付高额律师费,还要做各种鉴定,官司能否打赢还两说!谁会轻易走司法程序?
本人代理过一个9岁女孩死亡案件,父母都是教授,还有几位近亲属在医疗系统,发生医疗纠纷后这对教授夫妻竟不知道怎么处理,后来说,精神彻底崩溃,跟院方谈判协商,随便签字,一切听从医院安排!
等签完字,冷静下来!发现被院方绕进去了!
后来要走司法程序,一直无法立案,家属为了这个官司已经上访了五年,除了没有去北京上访,云南县市省三级公检法纪委政府卫生系统全部都上访了!我开始并不想接受这样的案件,因为难度实在太大,司法程序被自己给堵死了!看来哪怕是教授也没有能力处理司法纠纷,自己无法做到理性面对!毕竟事情发生在自己身上,就像律师自己遇到官司,自己是律师也要请别人代理!
艰难的立案后,现在又要面临一个问题,鉴定难!多年访民案件做司法鉴定竟没有鉴定机构愿意受理!做医疗事故鉴定,原告不信任医学会,被告还以各种理由说不符合做医疗事故的程序!其实这样的案件,程序是简单的,越来越复杂的原因在患方自己!把所有的事情都搞得很被动!所以告诫患方,发生医疗纠纷,还是委托专业医疗官司律师处理,包括协商调解!请律师可以采取风险代理,适应降低诉讼成本!
律师会做出专业判断,会走合法有利于自己委托人的程序,不会损害自己当事人的利益!若自己参与调解根本不知道赔偿标准法律依据和谈判要点,最终像教授那样把自己饶进去!公立医院并不怕曝光,当然曝光也不一定会引起重视,因为这样的案件是有其特殊性的,是否有过错和构成医疗事故都需要鉴定,卫生部门还是会建议先鉴定!发生医疗事故死亡案件最少也是50万的诉讼标的,医院不可能在无鉴定结论的情况下就赔偿!这不符合公立医院的处置程序,财务制度也不允许!主顾主管单位也无法通过!赔偿还是要有客观依据,但私立医院在赔偿方面就大不同,协商的可能性要大!
现实当中出医疗事故的大部分都是公立医院!公立医院设备应该很好,但是经常遇到抢救设备出故障,抢救过程不及时问题!护理也不到位!对这方面的事实,举证难度挺大!医疗官司律师总结:医疗官司面临调解难、鉴定难、举证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