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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次劳动能力鉴定是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申请的时间应当是工伤职工的伤情处于相对稳定的状态或者是已经痊愈。
工伤鉴定流程:
1.单位经办人、职工本人或其近亲属携带规定资料向鉴定机构提出工伤鉴定申请;
(资料图片)
2.工作人员受理资料,并对资料进行审核;
3.通知被鉴定人到指定地点进行体检;
4.根据体检结果,医学鉴定小组专家出具鉴定意见;
5.根据鉴定意见得出劳动能力鉴定结果。
法律快车提醒您,办理工伤鉴定需要的资料如下:
1.填报《工伤认定申请表》;
2.未参保职工需提供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有效书面劳动合同或事实劳动关系证明(如单位的有效工作证(卡)、单位盖章的工资表、单位盖章的从事本职工作的证明、身份明确的单位同事的证明等;
3.首诊病历(医疗诊断证明)及有关检查报告书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鉴定书)复印件(验原件);
4.受伤害者的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5.职工工作考勤记录卡(考勤表)复印件(验原件);
6.现场目击证人出具的证人证言及其它旁证材料;
7.属机动车事故伤害的须提供《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或其它有效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8.属暴力人身伤害的须提供案发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材料或法院的判决书复印件(验原件);
9.未参保职工还需提供所在用人单位的注册登记资料;
10.其它材料。
工伤鉴定是在工伤医疗期满时进行,但是如果医疗期尚未满,但是工伤职工的病情属于相对稳定阶段,也可以进行伤残等级鉴定。工伤对人体致残的情况和结局千差万别,由于伤残性质、健康恢复状况、单位和个人的实际情况不同,对不同的个人、不同的伤残确定的医疗期限不一样,因此进行鉴定的最佳时间也不尽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