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鄱阳湖上承赣、抚、信、饶、修五河之水,下接长江。鄱湖之水哺育着赣鄱儿女,被尊为江西的“母亲湖”;鄱湖之水滋养无数生灵南来北往,被誉为“江豚故乡”“候鸟天堂”。
图为永修检察院联合多部门开展巡湖工作。徐隆林/摄
6月27日,江西省永修县人民检察院联合该县河长办、县农业农村局、吴城镇政府等开展巡湖工作,实地查看江豚保护情况。在经过饶河口水域时,只见白云与江豚齐欢,“检察蓝”与“天空蓝”一色。
(资料图片)
“水质好不好,江豚最有发言权。”永修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程先春介绍,长江江豚是全世界唯一已知的江豚淡水种群,是评估长江生态系统状况的重要指示物种。据农业农村部2022年全流域长江江豚科考数据显示,鄱阳湖江豚数量约为492头,呈现稳中有升的良好态势。
2018年,围绕“水更清澈、岸更翠绿、景更秀美”目标,江西启动鄱阳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此后,江西用五年时间绘就了美丽中国“江西样板”新画卷。画卷中,“检察蓝”作为重要“拼图”,在打击涉鄱阳湖流域违法犯罪、促进生态修复等方面起到重要作用。
据了解,2020年以来,永修县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依托环鄱阳湖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优势,创新“机制建设+恢复性司法+宣传教育”的三位一体办案模式,倾力打造“永益鄱湖”公益诉讼品牌,助力鄱阳湖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
程先春介绍,“永”象征永修县检察院及永久性保护,“益”意为检察公益诉讼职能,“鄱湖”代表鄱阳湖流域,总体寓意为永修县检察院依托检察公益诉讼职能,持久助力鄱阳湖流域生态环境大保护。
三年来,该院实现了“三个转变”,即办案理念实现“数量”向“质量”转变,履职方式实现从“被动”向“主动”转变,诉源治理实现“治罪”向“治理”转变。同时,通过向内部要战斗力、向机制要协同力、向外部要支持力,不断强化“内外联动”,助力公益诉讼提质增效;通过做好线上宣传、做优线下宣传、做实典型案例,不断提升社会效果。
图为增殖放流现场。徐隆林/摄
目前,该院与柘林湖国有林场联合建立“环境公益诉讼赔偿款的管理和使用机制”,与县河长办、林长办联合建立“河湖长+检察长”“林长+检察长”“公益诉讼网格化工作制度”等协作机制,与县公安局等12家行政单位联合建立加强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与行政执法衔接工作机制,与县农业农村局联合建立鄱阳湖流域江豚大保护协作机制。
“有了检察机关的专业支持,我们履职更有信心、更有底气。”永修县农业农村局渔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蔡隆坚说。据悉,协作机制运行以来,永修县检察院联合有关部门在永修县水上联合执法中心设立驻点办公室,派驻检察人员深入一线执法中心,在“统一执法尺度”“指导调查取证”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据统计,三年来,永修县检察院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79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33件、线索移送函13件、磋商函6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7件,其中,两件公益诉讼案件入选了江西省检察院典型案例。同时,该院成功追缴到位生态修复费用156万余元,督促当事人增殖放流2200万余尾鱼、虾苗,异地补植5200棵湿地松,有效修复鄱阳湖流域受损生态环境;共派发宣传资料2000余册,接受群众法律咨询200余人次,有效提升人民群众法治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