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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在现实生活中,是非常常见的,很多时候发生民事关系,为了保障双方的权益都会签订合同,那么你知道合同审查要点及其注意事项是什么吗?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下面一起来看看吧,相信会对你有所帮助。
把握合同的缔约目的,围绕缔约目的设定权利义务。
缔约目的是合同的灵魂,没有缔约目的也就不存在合同。所以理解并具体化缔约目的是起草合同的首要任务,如果目的都搞错了,就算权利义务设定的再完美,操作流程再严密都不会达到预期的效果,也会使得合同完全失去原有的意义。在搞清出缔约目的的基础上,要把握好指导思想,设定正确的权利义务走向和平衡,综合考虑对合同操作有影响的市场条件、政策环境等因素,使合同的内容和操作围绕缔约目的发挥作用,否则将使合同产生“先天缺陷”,引发“后天不足”。
(资料图)
考虑合同订立后的可变更可能。 当今社会,瞬息万变,且不说自然事件和社会因素非我们自然人或单个组织能力所能抗拒的不可抗力外,就连市场主体自身的变革或变化有时也是让人意想不到的,并且无法预测。所以我们在订立合同时,必须要考虑到合同订立后履约过程中所可能发生的一些影响合同正常履行的因素。如自然事件中的台风、洪水等不可抗力事件,社会因素中的国家法律政策调整、市场价格重大波动等重大情势变更事项,微观方面可能遇到的合同一方当事人死亡、企业终止清算、破产倒闭或重组并购等事项。
未雨绸缪,起草或审核合同时,对影响合同变动的因素考虑得越周密细致,就越能避免纠纷,当事人的合同权益也就越容易得到保障。
这类合同特别要注意审查合同总额或称工程总价和款项支付条款之间的联系,别要注意是否有对工程款的审计的条款。有些合同在工程概况条款中约定了合同总额,该数额是确定的,但在付款条款中又约定了经审计后再付款,显然,这样的合同条款是相互矛盾的,因当在合同总额中写明是暂定数额,具体款项案审计结果确定。
工程类合同涉及大量的合同附件,要注意与合同的相关条款的一致性。
竣工验收条款和付款条款是紧密联系的,因此要注意审查竣工验收条款。此外,竣工验收又关系到交付、保修期等。
注意违约责任的约定,特别要注意到工期延误、因工程质量问题造成无法验收时的违约责任等。
对于经过招投标程序的,还需要审查有关的招投标文件与合同约定是否相符。
合同都有其相对固定的格式和内容,我个人认为,对于合同的几大核心条款,是必须要进行关注的。
主体。
搞清服务对象,查清主体资格,关系到审核的立场和合同效力本身。
标的、期限。
特别注意期限问题。不能是没有约束的无期限合同。举例:简单的施工合同,只写明按照甲方通知进场施工,没有完工期限。再比如招商工作,商品房建成后,开发商要自此对外招商,找一些招商团队,这时候他们只是侧重于如何提高业绩、如何进行业绩考核,但是招商持续到什么时候并没有约定具体期限。
价款,包括支付方式、发票的提供。
一是支付方式,有的合同在施工完成后支付,有的要有预付款,有的要在没有实施之前就将款项一次性支付(这种代表着行业的垄断或者是有政府背景的强势一方),要考虑这种支付方式是否合理、是否符合行业惯例。
二是发票,房地产开发企业有自己的一套审核流程,会要求合同相对方在确定了款项之后先行出示发票,然后用发票和合同到公司走网上申报的流程,企业有这个需求的,一定要加上相关条款,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发票还可能涉及到增值税的问题,所以要注意。
关注各方当事人权利义务。
合同内容、类型不一样权利义务也会不一样,侧重点也会不一样。
违约责任和终止解除条款。
原则上能够约定违约金的就不要约定抽象的赔偿损失条款,损失一旦面临不好举证的情况时就很难实施。合同的违约并不代表合同的终止或解除,一方当事人长期违约承担的违约责任并不足以弥补另一方的损失,所以建议在合同有违约责任时也要对合同的终止解除进行特别的约定(租赁合同中尤其明显)。
管辖。
为后期纷争的解决埋下伏笔,不容忽视。
合同生效条款。
合同的生效条款可能会附上一些特别的条件,比如一方当事人缴纳一定的款项后才能生效,或者取得一些相关的文件资料后才能生效。所以对于合同的生效条款要根据具体的合同内容进行约定。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合同审查要点及其注意事项的相关内容,在合同审查中,除了要对合同主体进行审查,还需要对合同内容有效性以及相关注意事项进行审查。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请及时咨询律师处理,提供专业律师,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