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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邻关系的类型包括:
1.用排水相邻关系。用排水相邻关系的主要内容包括用水和排水两方面。
2.相邻通行关系。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3.修建与铺设管线的相邻关系。
4.通风、采光和日照相邻关系。
5.固体废物、污染物及有害物质排放相邻关系固体废物、污染物及有害物质的排放和处理。
6.相邻不动产损害的防免。
找法网提醒:相邻关系是指土地、土地上的自然物或建筑物的相邻所有人在使用或经营这些相邻的不动产时,相互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在相邻关系中,一方在使用或经营自己的不动产时负有不得妨碍对方合理行使权利的义务,同时也有权要求对方不妨碍和侵犯自己权利的合理行使。在相邻关系中的这种权利称相邻权。
二、相邻关系的原则包括:
1.有利生产的原则。贯彻这一原则,把握以下三点
(1)提倡顾全大局,以实际行动支持生产建设,不要因小失大;
(2)在处理相邻纠纷时把有利生产放在重要位置,既要定纷止争,化解矛盾,又要把对生产的影响降低到最小限度,尽量不要造成停工停产;
(3)要充分考虑相邻权利人的利益,采取必要措施,文明施工,避免粉尘、噪音、污染气体排放,竣工后及时清理现场,尽量减少生产给相邻权利人造成妨碍和损害,并对遭受损害的相邻权利人及时给予赔偿。
2.方便生活的原则。包含以下三层意思:
(1)坚持以人为本,充分考虑相邻权利人的生产方便,尤其要注意包含相邻权利人的生存权;
(2)合理限制或者延伸自己的权利,方便相邻权利人的生活。
(3)合理安排,尽量减少给相邻权利人生活带来不便,不得把自己的方便建立在相邻权利人的不便之上。
3.方便生活的原则。
4.公平合理的原则。
三、相邻关系不是一种独立的物权。相邻关系,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毗邻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利时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也就是,在所有人或使用人在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利时发生矛盾的,应当运用法律调节彼此间的矛盾,使他们有权从邻方得到必要的便益,并防止来自邻方的危险和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