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婺源县检察院持续狠抓“八号检察建议”落实,立足“四大检察”职能定位,通过从严打击违法犯罪、监督职能部门联动履职、加强安全生产法治宣传教育等方式,进一步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意识,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多维度推进安全生产可持续发展。该院办理的张某某等人重大责任事故案入选省院典型案例。
“依法+从严”
严厉打击安全生产犯罪
婺源县检察院紧盯生产经营企业违法分包、违法挂靠、缺乏资质等问题,对于因存在重大隐患被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有关设备、设施、场所等措施而拒不执行的,坚决从严打击。如该院在办理张某某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案件过程中,提前介入侦查,对案件定性和侦查取证方向提出意见,针对性的指出本案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规定,属于重大责任事故,并制发检察建议,督促有关部门对于企业存在明显问题的安全管理制度和项目人员管理进行整改,同时开展专项执法检察,对辖区内存在未持特种作业上岗的企业作出行政处罚。
“联动+监管”
构建安全生产保护网
该院联合县应急管理部门、县公安局等职能部门开展落实“八号检察建议”座谈会,宣讲“八号检察建议”相关重点内容,精准分析安全生产现状及问题,找准法律监督突破点,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职,构建安全生产保护网。与相关职能部门共同研究完善特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调查机制,建立“联合惩戒+公益诉讼”模式,持续推动执法信息数据共享、案件线索“双向移送”。针对发现的安全管理问题,制发检察建议,建议有关单位强化安全生产监督,助力推动安全生产综合治理。
“体检+宣传”
激发企业安全生产内生动力
对企业常态化开展“法治体检”活动,用好企业合规第三方评估机制,多形式开展安全生产法治宣讲、面对面解答、司法政策答疑等活动,向企业员工及社区群众普及“八号检察建议”、安全生产相关法律知识。通过新媒体平台发布涉及安全生产典型案例解读,进一步扩大安全生产宣传面,筑牢人民群众安全生产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