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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当事人签订合同之后,合同的效力分为有效、无效、效力待定和可撤销,四种效力的合同法律后果会有所不同。那么,效力待定合同的五种情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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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限制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订立的合同,必须经过其法定代理人的追认才有效;
(二) 无行为能力人所订立的合同;
(三)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必须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才能对被代理人产生法律拘束力,否则,后果由行为人承担;
(四) 行为人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
(五) 是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权利而订立的合同,经权利人追认才有效。
效力待定指合同效力待定。合同效力待定,是指合同成立以后,因存在不足以认定合同有效的瑕疵,致使合同不能产生法律效力,在一段合理的时间内合同效力暂不确定,由有追认权的当事人进行补正或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进行撤销,再视具体情况确定合同是否有效。处于此阶段中的合同,为效力待定的合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限制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行为,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或者在征得其法定代理人的同意后实施。但对于未成年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行为并不是当然无效的行为,而只是一种效力待定的行为。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这就确定了未成年人不能依法独立实施的行为是一种效力待定的行为。
(一) 追认,合同生效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是效力待定的合同,若想使合同具有效力,要经过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的追认。在没有经过追认前,该合同虽然成立,但是并没有实际生效。
所谓追认是指法定代理人明确无误的表示,同意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与他人签订的合同。这种同意是一种单方意思表示,无需合同的相对人同意即可发生效力,这里需要强调的是,法定代理人的追认应当以明示的方式作出,并且应当为合同的相对人所了解才能产生效力。
(二) 撤销,合同不生效
这里的撤销权是指合同的相对人在法定代理人追认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签订的合同之前,撤销自己对限制民事行为人所作的意思表示。
但是相对人撤销这类合同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撤销的意思表示必须法定代理人追认之前作出的,对于法定代理人已经追认的合同相对人不得撤销。
2、只有善意的相对人才可以作出撤销合同的行为。
3、相对人作出撤销的意思表示时,应当用通知的方式作出,任何默示的方式都不构成对此类合同的撤销。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效力待定合同的五种情形的相关知识,综上所述,会发生合同效力待定有五种情形,但是合同并不会一直处于效力待定的状态,最后一定会归于有效或是无效,如果有权利的人对合同进行了追认,那么合同自成立即生效,如果权利人放弃追认,那么效力待定的合同转为无效合同。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