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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前期服务合同有效期在法律上并没有明确规定,应当由双方协商来进行认定,一般情况下物业服务合同的有效期为2-5年,具体情况下可以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具体签订情况来进行合法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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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
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的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北京恒都(上海)律师事务所王韵律师解答:
物业前期服务合同有效期应当由双方协商来进行认定,一般为二年至五年。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具体期限由建设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约定,最长至业主大会与其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开始提供物业服务之日止。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届满时,业主大会尚未成立或者未依法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原合同可以继续履行至新的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开始提供物业服务之日止。建设单位在销售物业时,应当明示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并向业主告知物业服务企业的名称、办公场所、联系方式和资质等级等。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应包括以下内容:
1.服务协议当事人情况的说明:
(1)房地产开发单位;
(2)房地产开发单位委托的管理单位;
(3)购房人(业主)。
2.前期物业管理的物业的基本情况。
3.前期物业管理协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的约定:
(1)管理单位的权利和义务;
(2)购房人(业主)的权利和义务。
4.物业管理服务内容的约定:
(1)房屋共用部位的维护和管理;
(2)房屋共用设施设备及其运行的维护和管理;
(3)环境卫生的清扫与维护;
(4)保安的管理;
5.其它内容。
北京恒都(上海)律师事务所王韵律师解析:
物业小区经营收入归全体所有业主。民法典第273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权利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第273条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和绿地属业主共有,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和设施及物业用房,也属业主共有。第283条,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费用分摊、收益分配等事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业主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的比例确定。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公共地方的收入可以用于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填补管理费不足,但都必须由全体业主的投票决定。
公共收益如何分配,何时公示,在小区的《业主公约》、《业主大会章程》中,都应该事先对相关内容进行一个约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九条 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
《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建设单位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买卖合同应当包含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内容。
王韵律师简介
擅长公司法、债权债务等商事领域以及婚姻继承等民事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