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ICP备2022018928号-30 投诉举报:315 541 185@qq.com
(相关资料图)
合同履行情况主要审查债务人是否按照合同的约定或法律的规定,全面、适当地完成合同义务。同时要审查合同主体是否合法,即审查当事人是否具备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1.全面履行的原则。法律快车提醒您,合同订立后,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包括履行义务的主体、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以及履行期限、地点、方式等。
2.诚实信用的原则。当事人履行合同要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要守信用、讲实话、办实事,要有善意。双方当事人在合同履行中要相互配合协作,以利合同更好地履行。《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应当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义务。这就要求当事人要根据不同合同的不同情况,按照诚实信用原则履行自己的义务。如有的需要提供必要的条件和说明;有的需要协作;有的需要及时通知对方,以便做好准备;有的需要保密等。
3.公平合理的原则。在订立合同时,由于当事人的疏忽,有的问题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应以公平合理的原则,采取补救措施、由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签订补充条款加以解决;若当事人协商不成,就应按照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如果不能确定,就按《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来确定。
1.交、收货凭证:交货单、送货单、提货单、收货单、入库单、仓单、运单等;
2.货款收支凭证:收据、银行付款凭证、发票等;
3.证明拖欠货款的证据:结算清单、欠条、还款计划还款承诺书、能证明欠货款事实的信函等;
4.收货方提出质量异议的信函、证人证言、有关单位的证明、检验报告、客户投诉、退货和索偿的证据;
5.合同约定向第三人履行或第三人履行的,则提交第三人关于合同履行情况的证明及相应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