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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发布资质是由公司法人携带好相关资料到工商行政管理机构直接办理营业执照。广告发布是指通过一定的媒介或形式发布各类广告,再利用其广告性质的信息的一项经营活动。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广告发布资质的办理是由公司法人直接办理营业执照就行了,执照中没有发布的,可以办理变更经营范围。广播电台、电视台、刊出版单位;事业单位从事广告业务的,依法向广告监督管理机关(工商机关)申请,领取《广告经营许可证》后,方可从事相应的广告经营活动。发布广告的经营范围不需要前置审批。一般广告公司的经营范围可设定为:广告设计、制作、发布。
广告发布是指利用一定媒介或形式,发布各类广告,利用其他形式发布带有广告性质的信息的经营活动。
提醒您,广告活动按照广告计划执行,到完成广告创作并形成广告作品之后,经过广告主的最后审核同意,即可送到预定的媒介发布刊播。对于不同媒介,广告作品的发布形式是不同的,如印刷媒介则是制成有关印刷品,把广告作品刊登出来,电视和无线电广播则是以电波信号的形式播放。因此,不同的媒介要求有不同的作品,而广告机构的媒介部门的人员对不同媒介的广告监督也具有不同的内容。
电视广告发布的主要形式有:
1.特约播映广告。
2.普通广告。指电视台在每天的播出时间里划定的几个时间段,供客户播放广告的一种广告宣传方式。
3.经济信息是电视广告的一种宣传方式,是电视台专门为工商企业设置的广告时间段。
4.直销广告。指电视台为客户专门设置的广告时间段。利用这个时间段专门为某一个厂家或企业,向广大观众介绍自己生产或销售的产品和商品。
5.文字广告。只是在电视屏幕上打出文字并配上声音的一种最简单的广告播放排方式。
6.公益广告。是一种免费的广告,主要是由电视台根据各个时期的中心任务,制作播出一些具有宣扬社会公德、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的广告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