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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的意思是指两个以上自然人按照合伙协议,履行出资义务,共享利益、共担风险的自然人联合经营体。个人合伙不具有法人资格,合伙人对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但各合伙人之间,按照亏损承担比例承担责任。
二、找法网提醒您,合伙人条约的书写包括合伙目的和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合伙企业名称和住址;合伙人的姓名及住址;合伙人出资的方式、数额和交付出资的期限;合伙企业的财产;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利润分配、亏损分担及债权债务;入伙及退伙;合伙企业解散、清算等内容。最后合伙人签字或盖章,写明日期。
三、合伙人违反合伙协议的,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中,将应当归合伙企业的利益据为己有的,或者采取其他手段侵占合伙企业财产的,责令将该利益和财产退还合伙企业,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法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始得执行的事务,擅自处理,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不具有事务执行权的合伙人,擅自执行合伙企业的事务,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合伙人从事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或者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