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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就是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分类一共有四大类,一是轻微事故;二是一般事故;三是重大事故;四是特大事故。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一、交通事故分类
1、轻微事故
轻微事故是指一次造成轻伤1至2人,或者财产损失的数额中机动车事故不足1000元,非机动车事故不足200元的事故。
2、一般事故
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伤1至2人,或者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的事故。
3、重大事故
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事故。
4、特大事故
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截至2012年11月10日,重特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14.8%和15.5%,其中煤矿重特大事故同比分别下降35.0%和34.2%。
二、交通事故类型
1、城市类:
直行事故。市区非主要路口及边远郊区,由于没有安装红绿灯,直行车辆发生事故的概率较大,约占事故总数30%;
追尾事故。多发生在遇红灯急停车时由于前后车距过近而追尾,或雨雾天气则追尾更为常见,约占事故总数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