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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曾在最高院任职的一位人士向记者透露,他和黄松有于1995年到1997年在国家法官学院学习期间成为同窗,黄松有那时还是广东高院经济庭副庭长,不到两年就调任最高院,升迁速度之快并不多见,“黄的业务能力还是很过硬的,工作也比较有创新。”
之所以惋惜,主要因为黄曾被认为是年轻有为的学者型法官。黄松有在清华大学、西南政法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国家法官学院任兼职教授。在《法学研究》、《现代法学》等刊物发表论文数十篇,并多次获奖。
不过,黄的学术到底是否名副其实,业界也有不同声音。一位基层法院法官说,《物权法》尚未通过之时,黄松有主编过一本物权法专著。物权法甫一出台,这书就发放到了各大法院,全国发行几十万册,甚至一度成为法官断案的依据。但这位法官随后发现,该书出现多处错误,借鉴意义不大。
黄曾就读于重庆歌乐山下的西南政法大学。一个被业内普遍认可的说法是,中国司法界半壁以上的江山由该校打造,尤其是西政1978级的成功,已成为中国法学界“不可复制的神话”。黄松有正是这些佼佼者之一。
黄松有在大学求学时期的一位同窗说,黄松有大学期间颇为刻苦,不过性格并不呆板,反而风度翩翩。黄松有于2002年升任最高院副院长之后,包括他在内就职于学术界的西南政法大学校友,和其来往并不多。同为中国政法大学教授,他和黄多次在各种活动中相见,也不过是点头之交。
黄松有被抓之后,同窗聚会时多次谈论到黄案。他的种种行径致使当年相伴歌乐山下4年的多数同窗已无同情和惋惜之意,“黄松有再有才华,堕落至此,没什么可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