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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那么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呢?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
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
最低工资标准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两种形式,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一般包括奖金和一些补贴。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至少年调整一次。
几个月前,市人力社保局下发《关于调整北京市2019年最低工资标准的政策解读》(以下简称“解读”)。根据解读,7月1日起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由每小时不低于12.18元、每月不低于2120元,调整到每小时不低于12.64元、每月不低于2200元。解读明确,劳动者应得的加班费、个人应缴纳的社保费用和住房公积金等四类项目,不作为最低工资标准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应按规定另行支付。
解读指出,职工的失业保险金、医疗期内的病假工资,以及单位停工、停业等情况下职工的基本生活费,将随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而上涨。
解读强调,下列项目不作为最低工资标准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应按规定另行支付:劳动者在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劳动者应得的加班、加点工资;劳动者个人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根据国家和本市规定不计入最低工资标准的其他收入。这意味着,本市最低工资标准指的是职工拿到手的“纯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