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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都知道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确定劳动关系,则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签订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各自保留一份劳动合同,那么当劳动合同丢失,可以向公司要求再签一份吗?找法网小编将针对这个问题做出详细解答。希望能够解开大家的疑惑,接下来大家就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劳动合同丢失公司可以再签一份吗
劳动合同丢失是可以向公司要求补签一份的。单位所签订的劳动合同至少是两份,一份由劳动者保管,另一份由用人单位保管。保管的合同丢了都不妨碍与用人单位事实劳动关系的存续,合法权益不应为此受到侵害。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的生效】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