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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视居住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才可以办理,例如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就可以监视居住。那么,监视居住需要符合哪些条件?下面就和找法网小编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一、监视居住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资料图】
监视居住需要符合的条件:
第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第二,是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第三,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的监视居住;
第四,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第五,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二、监视居住期限最长多久
监视居住期限最长为六个月。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
三、被监视居住的人应当遵循哪些义务
被监视居住的人应当遵循的义务有以下这些: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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