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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话,用人单位是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义务的,劳动合同是书面合同,一式二份,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分别保存,需要妥善保管。那么,劳动合同丢了会阻碍维权吗,劳动合同该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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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咨询:劳动合同遗失了被解雇该如何维权?
江苏琴海律师事务所缪宝富律师解答:
劳动合同丢了不会阻碍维权。
劳动者保存的一份丢失,可以到用人单位复印他们保存的一份,然后加盖印章,标注复印来源即可。也可以向单位所在地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举证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合同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劳动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二)工作内容;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四)劳动报酬; (五)劳动纪律; (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
缪宝富律师解析:
在向单位所在地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举证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合同关系。 通常需要的证据材料包括如下:
1,劳动者工作内容的证据,如电子文本,资料,公司相关的其他资料;
2,劳动者工作的相关标识,如工作信签,员工牌,员工服装等与公司相关的任何证明;
3,公司给劳动者的制度依据,最好是盖章或印刷整套、册的资料,比如员工手册、财务制度,员工名册等等;
4,公司正式员工或领导与劳动者交流的资料,比如工作安排、书面通知、电子邮件的通知等等;
5,劳动者可以尝试与公司主管领导对话,然后录音,并将领导的名字一定要在录音材料里面体现,否则,法院很难确认录音材料的真实性;
6,劳动者可以通过人证,其他离开公司的员工的证言。
7,其他能与公司有关的材料,均可作为证据使用。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对于员工离职的:
员工离职分为两种:
1、员工主动离职,即员工单方面向企业提出离职申请;
2、企业因为员工不胜任岗位、试用不合格或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由企业方提出终止双方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况: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