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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公证是指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与房产有关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那么房产过户需要办理公证的情形有什么,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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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过户需要办理公证的情形有什么,是什么?
北京京师(杭州)律师事务所段闪闪律师解答:
1、继承房产,应当持公证机关出具的“继承权公证书”和房产所有权证、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2、遗嘱人为处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应当办理公证。遗嘱人死亡后,遗嘱受益人须持公证机关出具的“遗嘱公证书”和“遗嘱继承权公证书”或“接受遗赠公证书”,以及房产所有权证、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3、接受赠与房产的受赠人,应当持房产所有人的“赠与公证书”和本人“接受赠与公证书”,或持双方共同办理的“赠与合同公证书”,以及房产所有权证、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4、有关房产所有权转移的涉外和涉港澳台的法律行为,必须办理公证证明,然后由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登记等行政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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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京师(杭州)律师事务所段闪闪律师解析:
办理公证要注意的事项:
1.公证时一定要本人到场的,否则就不予公证。本人不能到场的,需要委托给他人,并需要本人签署的委托书。
2.无行为能力人是不能实施委托行为的,限制行为能力人实施委托行为必须经过其监护人同意方为有效。
3.委托行为必须是委托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委托内容应真实、合法。
4.转委托人要有转委托权,转委托的权限和期限不得超过原委托权限和期限。
房产公证虽然不是房产交易的必经环节,但经过公证处的审查,当事人在房产办理上可以避免很多风险和麻烦,且经过公证的购房合同或是协议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