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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中,经常遇到已经退休并领取养老金的人员发生事故后主张赔偿误工费的情形,那么退休后受伤会有误工费吗,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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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后受伤会有误工费吗,怎么规定的?
天津唯辩律师事务所孙雷律师解答:
退休后受伤是否有误工费需要分情况来看,受害人如果在外面有工作,不管有没有退休,都可以要求误工费,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根据《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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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唯辩律师事务所孙雷律师解析:
由于人均寿命的延长和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超过退休年龄的人员在退休后另行从事社会有偿劳动的现象越来越多,而这无疑会带来养老金待遇以外的劳动收入。若其由于交通事故致伤并住院治疗和休息,并因此不能从事受伤前的有偿劳动,其所从事劳动带来的收入势必会减少。而这种劳动收入本身与因缴纳社会养老保险或购买商业养老保险后所能领取的养老金并无关联,这种劳动收入的减少并不能通过领取养老金来弥补,而是通过侵权方的赔偿才能得以弥补。所以说,不能因为受害人退休后能领取养老金就否认其误工费损失的存在。
按照我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的规定,误工费是指因遭受人身伤害,无法正常工作而遭受的收入损失,其主要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情况确定。上述人身损害赔偿解释更进一步明确,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按照平均收入或者同行业工资标准计算。据此,可以看出在有固定收入额情况下,实行差额赔偿原则,即对实际减少部分进行赔偿;受害人没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固定标准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