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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见证人是指在场看见双方实施借款行为的证人,起着证明借贷关系的作用,见证人可以在借据或合同上签字,但一般需冠以“见证人”字样。那么民间借贷见证人的作用是什么,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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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见证人的作用是什么,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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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颜山律师事务所张健律师解答:
民间借贷见证人是指在场看见双方实施借款行为的证人,起着证明借贷关系的作用,见证人可以在借据或合同上签字,但一般需冠以见证人字样。见证人不是保证人,没有还款义务。
《担保法》第六条:本法所称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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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颜山律师事务所张健律师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借款协议的见证人不同于保证人。见证人只需要在法律上承担证明的责任,而保证人则需要在借贷双方不履行义务时,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借款协议的见证人不承担偿还债务的民事责任。
见证人不负连带赔偿法律责任、要负借条证明人的法律责任;一旦借款人不认可借条、见证人负有证人的法律责任,但不负连带赔偿法律责任。
欠条是个人或单位在欠款、欠物时写给有关单位或个人的凭证性应用文。欠条今天也有人称作“白条”。欠条也是在日常生活中常见的为证明一方欠另一方财物而立下的字据,一种凭据类应用文体。
由于民间借贷具有自由性、随意性等特征,当事人法律知识又比较欠缺,我们在司法实践中经常遇到两种情况:
一是行为人本来是居间人或介绍人或见证人,在借据、借条等合同文书上未写明自己是居间人或介绍人或见证人,却在借款人书名位置上签字,结果在书面上被确认为共同借款人;
二是行为人本来是居间人或介绍人或见证人,却在借据、借条等合同文书上保证人书名位置上签字,结果在书面上被确认为保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