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ICP备2022018928号-30 投诉举报:315 541 185@qq.com
目前的公司合并主要是两种:一种是大鱼吃小鱼,规模大的公司把规模小的公司吸收了;另一种就是多个公司合在一起成为全新的公司,而合并的每一个法定步骤都是不能缺少的。那么企业合并有什么法律效果,是怎样的?
【资料图】
网友咨询:
企业合并有什么法律效果,是怎样的?
北京尚梓律师事务所刘仲鸣律师解答:
企业合并的效果有三:
(一)权利与义务的概括承受。企业合并属于债权债务的概括转移的一种。
债权债务的概括转移是指,债权债务的承受人取代出让人的法律地位,成为法律关系的新当事人,出让人的权利义务完全转移给新的承受人。
(二)公司的变更。
(三)公司消灭。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
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公司合并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公司通过订立合并协议,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合并为一个公司的法律行为。
【点击下方小程序,直接咨询法律问题】
北京尚梓律师事务所刘仲鸣律师解析:
合并协议是导致公司资产重新配置的重大法律行为,直接关系股东的权益,是公司的重大事项,所以公司合并的决定权不在董事会,而在股东(大)会,参与合并的各公司必须经各自的股东(大)会以通过特别决议所需要的多数赞成票同意合并协议。
我国公司法第39条、第66条、第106条分别对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对合并需要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其中,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对公司合并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国有独资公司的合并应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决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对公司合并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