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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随着经济的发展,我们的道路也变得越来越好走,除了城市之外,农村也铺上了沥青路,道路给我们带来方便的同时,也带来的很多的麻烦,由于农村里铺上了沥青路,农民朋友平时晒粮的地方没有了,不少农民朋友索性直接将粮食晒到马路上。
网友询问:
【资料图】
在道路上晒粮食不让汽车通行的,要怎么办?
湖南律畅律师事务所苏美君律师解答:
在公路上晾晒谷物存在不小的安全隐患,车辆从晾晒稻谷的路面上驶过时,如果速度太快或者转弯容易造成打滑甚至失控侧翻。一、是影响驾驶人视线。粮食在阳光照射下容易反光,而脱粒、飞扬的糠絮,对机动车和行人的视线影响极大,易导致交通事故。
二、影响车辆行驶稳定性。在公路打场晒粮,车辆易打滑。
三、来往车辆轮胎肮脏不堪,汽车尾气飘落沾染在谷物上,造成晾晒食物重金属超标,危害人体健康,影响食品安全。此外,柏油含有致癌成分,在公路上晾晒谷物不仅会使谷物受到直接污染,而且灰尘和石子也会影响谷物的品质。
湖南律畅律师事务所苏美君律师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一条,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
第一百零四条,未经批准,擅自挖掘道路、占用道路施工或者从事其他影响道路交通安全活动的,由道路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恢复原状,可以依法给予罚款;致使通行的人员、车辆及其他财产遭受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第七十七条 违反本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造成公路路面损坏、污染或者影响公路畅通的,或者违反本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将公路作为试车场地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公路上及公路用地范围内摆摊设点、堆放物品、倾倒垃圾、设置障碍、挖沟引水、利用公路边沟排放污物或者进行其他损坏、污染公路和影响公路畅通的活动。
对于占用公路晒粮的应当给予罚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违反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擅自占用、挖掘公路的;
(二)违反本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未经同意或者未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的要求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
(三)违反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从事危及公路安全的作业的;
(四)违反本法第四十八条规定,铁轮车、履带车和其他可能损害路面的机具擅自在公路上行驶的;
(五)违反本法第五十条规定,车辆超限使用汽车渡船或者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的;
(六)违反本法第五十二条、第五十六条规定,损坏、移动、涂改公路附属设施或者损坏、挪动建筑控制区的标桩、界桩,可能危及公路安全的。
苏美君律师简介
苏美君律师,1990年出生,律所合伙人,拥有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具有较强的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在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的前提下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