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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冷暴力也是属于家庭暴力的一种,而家庭暴力是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法定情形之一。
(资料图)
网友询问:
冷暴力能否认定为感情破裂,从而提起离婚?
山东盈康律师事务所高阿妮律师解答:
家庭冷暴力也是属于家庭暴力的一种,而家庭暴力是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法定情形之一。只要受害者提供了能够证明家庭冷暴力确实存在,并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有力证据,法院是会根据这些证据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并判决准予离婚的。
1、遭受家庭冷暴力后, 如果对精神进行了侵害的,受害一方可以提出离婚,离婚的方式有以下两种:
(1)如果双方自愿离婚的,可以协议离婚,签订离婚协议书,共同办理离婚登记;
(2)如果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另一方可以提起离婚诉讼,法院调解无效,确认双方感情破裂的,会准许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山东盈康律师事务所高阿妮律师解析:
家庭冷暴力是指夫妻发生冲突时,对对方漠不关心,最大限度地减少语言交流,停止或敷衍性生活,懒于做所有家务等非正式暴力行为。因为家庭冷暴力也是家庭暴力的一种。家庭冷暴力其实是一种精神虐待,家庭暴力是法院认定夫妻关系确实破裂的法律情形之一。只要受害者在诉讼中提供了证明家庭冷暴力确实存在并导致夫妻关系破裂的有力证据,人民法院就会根据这些证据认定夫妻关系已经破裂并作出相应的判决。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高阿妮律师简介
从事法律服务十余年,具有专业的法律知识和素养,涉及多类诉讼领域及非诉业务,具备过硬的理论功底,真诚的服务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