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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个股东退出不需要清算。单个股东退股,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由其他新股东接受其股权,在这种情形下,不需要进行清算,由退出方和新股东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即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资料图)
网友咨询:
个人退股公司需要清算吗?
公司律师事务所赵凯律师解答:
单个股东退出不需要清算。单个股东退股,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由其他新股东接受其股权,在这种情形下,不需要进行清算,由退出方和新股东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即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公司律师事务所赵凯律师解析:
单个股东退出不需要清算。单个股东退股,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由其他新股东接受其股权,在这种情形下,不需要进行清算,由退出方和新股东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即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公司清算,是指公司出现法定解散事由或者公司章程所规定的解散事由以后,依法清理公司的债权债务的行为。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因股东会决议解散、因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因陷入僵局时解散或者因违法被强制解散时,公司应当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公司的清算组是指公司出现清算的原因以后依法成立的处理公司债权、债务的组织,公司的清算组是公司清算期间的代表者。
个人退股的方式如下:
1、将股权转让给公司的股东,对转让价款达成一致意见并且签订协议,办理变更手续。
2、将股权转让给本公司股东以外的其他人。对外转让股权必须经过法律规定的程序,其他股东还可能行使优先购买权,不管情况如何,都能实现“退股”。
为了避免法律风险,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1、避免追缴不实资金的责任。
2、明确划清权利义务。
3、约定股权转让款的付款时间、金额和违约责任。
4、公司承担付款方不合法,可以作为付款担保方。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赵凯律师简介
常年企业顾问和公司律师工作经验,在江西有一定的司法资源,擅长企业顾问,合同文书,合同纠纷,法律文书等领域,熟悉公司各种法律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