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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被人民法院认定无效的,则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之间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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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咨询:
婚姻被认定为无效或者被撤销会产生什么样的法律后果?
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王宝淇律师解答:
具体来说,婚姻被认定为无效或者被撤销,将产生以下法律后果:
(1)婚姻自始无效,双方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2)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不同于合法夫妻之间的夫妻共同财产制。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先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依法判决。
(3)同居期间生育的子女,均适用《民法典》有关婚生父母子女的权利义务之规定。
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王宝淇律师解析:
婚姻被人民法院认定无效的,则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之间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婚姻关系无效或被撤销产生两个法律后果:
1、人身关系方面。当事人不具有夫妻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但当事人所生子女适用《民法典》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2、财产分割方面。因同居期间的财产由当事人自己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进行判决。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按共同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应当允许合法婚姻当事人参加诉讼,以维护合法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利。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王宝淇律师简介
王律师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双硕士学位。王律师精通法律、熟悉业务、了解财税且具有市场意识,曾处理大量房地产法律事务,担任多个政府部上市公司、大型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具有极其丰富的实践经验。